江苏省互联网平台企业申报通知
来源:中南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发布时间:2019/2/20 15:14:42 点击量:
日前,省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 “百千万” 工程第四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本年度的省级互联网平台企业申报开始,并将于3月15日前截止。
1 申报范围和类型
围绕商品交易、服务供给、要素支撑等关键环节, 互联网平台经济“ 百千万”工程重点企业主要以电子商务为重点。
申报企业类型分六大类, 分别是: 网络销售服务平台、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网络服务平台、物流专业服务平台、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细分服务平台、信息资讯服务平台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。企业需明确选择其中一个类型进行申报,并相应拟定较完备的“ 十三五”期间发展计划。
2 申报企业条件
江苏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 拥有自主开发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且已上线持续运营三年以上(含三年),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我省制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,具备鲜明的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特征。(已列入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“ 百千万”工程培育企业库且已完成地方前期培育工作的企业, 优先予以推荐申报)
企业财务状况良好,平台规模或成长性居同行业前列。对于规模型平台企业,最近年度的单个平台交易额(或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、单个平台撮合交易额)达到6亿元以上;对成长性较为显著的企业, 近两年内年度单个平台交易额(或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飞单个平台撮合交易额)同比增长率均超过30%, 对所有申报撮合交易的平台其线上交易量不低于总的申报成交量的50%,并需要在专项审计报告中区分线上、线下交易量。对云计算、大数据类型平台最近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7000万元的互联网平台经济企业酌情兼顾。
3 支持措施
对入选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“百千万”工程重点企业,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对入选企业实施的与平台经济发展相关的项目,符合条件的, 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贴息扶持。